日盛金控大股东究竟是不是中资?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5日在立法院财委会表示,目前除了日盛金大股东建群投资最终受益人,还有相关部会一些“新的东西要去确认”,且此一时点,金管会无法透露调查进度及最终期限,但“处理是一定会处理”。
黄天牧强调,建群投资最终受益人不只是陈铭达,还有另二位加拿大籍自然人,金管会一再联系这二人,要求其与金管会沟通,“但他们没有适当的回应”,目前金管会已对两人发出“最后通牒”,对方开始打算提供相关说明。
陈铭达部分,则是从去年至今已补件二、三次,还是没有办法确认其最终受益人的身分。
金管会先前表示,若陈铭达与二位加拿大籍自然人股东,一直无法证明自己是建群投资的最终受益人,金管会最快是采用金控法16条开罚,即罚锾200万元以上、5,000万元以下,且可限期处分股权;但若是用陆委会的大陆人民来台投资管理办法,最重是直接撤销或废止其投资,建群投资若被认定为陆资,投资金额恐无法汇出台湾。
黄天牧回应,除了要给陈铭达及加拿大籍两位自然人股东说明、补件的机会,也要跟各相关部会沟通,了解新法规的适用方式,也可能谁其他部会协助厘清当初建群投资入股日盛金时的相关交易、资金汇入情况,最后一并处理。
对于立委追问可否在本月23日富邦金对日盛金公开收购期限前,完成调查?黄天牧回应,日盛金最终受益人与富邦金公开收购日盛金,“这是两个平行发展的事”,金管会处理最终受益人,与富邦金公开收购案不一定要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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